首页> 中文期刊>法制与经济 >能否以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否定协议约定的预期履行加重责任?

能否以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否定协议约定的预期履行加重责任?

     

摘要

邻居张某的孩子在玩耍中将我的孩子打伤,就赔偿问题经法院调解我们达成了如下协议:其在2个月内给付全部赔偿款2万元。逾期按日1%支付罚息。按调解协议现已逾期,张某尚未按协议履行,我们申请法院按协议予以执行,张某认为是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已有迟延履行责任的规定,我们的罚息约定应认定为无效,不予执行。他的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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