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关于民间文艺作品的改编问题--兼议《条例》之相关规定

关于民间文艺作品的改编问题--兼议《条例》之相关规定

     

摘要

民间文艺的改编问题主要围绕改编行为的认定和改编权的取舍而展开。改编行为要求其对象是具备独创性的表达而非思想,且要与复制行为和再创作行为分开。对来源群体改编权的保护应以精神权利为主,“指明来源”是题中应有之义,而许可与付酬则应根据民间文艺作品公开范围的不同而区别对待。《条例》关于改编的授权机制尚存问题,有待探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