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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会改变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

         

摘要

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所有制结构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几年来,我们在积极探索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多种有效形式,逐渐走出一条既符合所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又使企业是具有旺盛活力和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道路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同时,改革的实践也为我们回答所有权与营权能否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是否改变了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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