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语文建设 >论韵律诗教学核心内容的确定——以李商隐《锦瑟》教学为例

论韵律诗教学核心内容的确定——以李商隐《锦瑟》教学为例

     

摘要

一、古代韵律诗的本质:言声和谐诗歌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性质是什么?《诗·大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笔者认为,“言”(言语)与“声”(声音)的和谐,是古代韵律诗的本质属性,也是其区别于其他文体的唯一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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