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劳动者》 >债务人下落不明保证人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

债务人下落不明保证人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

         

摘要

去年,我的朋友赵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借期为一年,我作为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赵某去向不明。陈某要求我承担保证责任,但我认为我承担的只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因而拒绝承担责任。我的认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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