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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首个针对“低保”人员就医的优惠办法2月1日起实施——“低保”成人医保金每年增50元

     

摘要

为解决“低保”贫困人员就医的实际问题,2008年2月1日起,长春将开始实施《长春市本级统筹低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惠办法(试行)》。这是长春市首个专门针对“低保”人员的优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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