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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过错能否获赔两倍工资?

         

摘要

韩立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主要工作是招聘新人,并代表公司和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他自己却一直没签.最终,他以“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单位索要两倍工资.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庭审中,是否支持他的要求,引起了一番讨论. [案例]: 未签合同,索要两倍工资 今年39岁的韩立,2009年9月11日来到紫雅服饰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主要工作是招聘新人,并代表公司与所有员工(包含他自己在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等.但奇怪的是,韩立自己却一直未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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