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劳动保障世界》 >吉林省初创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最高可补5万元

吉林省初创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最高可补5万元

         

摘要

为规范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是由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方面的资金,包括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补助和劳务输出专项补助,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发布了《吉林省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