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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意见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目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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