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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完善

         

摘要

cqvip: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通过概括加列举的混合模式界定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划分在当时曾起到了积极地作用。而时至今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法治意识的提高,现行行政诉讼立法明显滞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构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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