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毒驾入刑”

             

摘要

“毒驾”同“酒驾”一样是道路交通安全的两大杀手.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的相继出台,“醉驾入刑”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但对于同样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毒驾”行为,其入刑却进程缓慢.这为吸毒人员驾车留下了可乘之机,也为公共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本文在合理界定“毒驾”行为的基础上,主张将“毒驾”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的刑法规制范围,并为其进行全面的罪刑设计.“毒驾入刑”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法律,更加有效地打击涉毒犯罪,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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