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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莫言《檀香刑》看长篇小说'史诗'性质的戏剧化演绎

             

摘要

长期以来,长篇小说的创作深受"史诗"品格的影响,其创新和发展受到一定的局限;而且"史诗"的评价标准,也影响到茅盾文学奖的评定标准.莫言的<檀香刑>以"戏说体"的构成方式,对历史叙事长篇进行了戏剧化演绎,突破了史诗的宏大叙事;对历史人物以戏说的描写笔触,关注历史人物的审丑评价,打破了史诗人物的英雄品格;在细节和语言方面,结合猫腔的唱腔和对细节的重彩浓墨的渲染,增加了舞台的气氛,使长篇小说的创作跨越戏剧和小说,构成了跨体写作的文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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