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价值哲学视野下茅盾文学奖的导向功能和可能未来

价值哲学视野下茅盾文学奖的导向功能和可能未来

     

摘要

历来对茅盾文学奖的质疑多指向评奖标准和核心价值的种种缺陷,二者构成了茅盾文学奖研究亟需直面的理论课题.在价值论视野中,茅盾文学奖的评奖标准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中国作协为评价践行者的一种评价标准,它与茅盾文学奖的价值标准并不完全重合,具有调试的可能与必要.在国家文学制度的整体设计下,茅盾文学奖的价值体系是以主旋律为主体,由内至外依次为家国价值、伦理价值、理想价值的构造,核心价值与共适性价值呈现互融趋势.如此设计的合理性在于将文学提供独特中国经验的功用性置于显要位置,由此产生的主旋律引力使自由、发展、创造等超越性价值追求有了现实落脚点.此外,还给予艺术性标准以弹性操作空间,从评奖条例的修订细节到突破审美惯性的获奖作品均能反映茅盾文学奖对艺术创新的包容性越来越强,这也为接纳更多长篇小说家族的成员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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