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论“亲亲相隐”法律思想回归对当前社会的价值

论“亲亲相隐”法律思想回归对当前社会的价值

         

摘要

“亲亲相隐”思想是我国几千年来传统法律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亲亲相隐”被视为封建糟粕而遭到弃用,大义灭亲的圣贤法治理念开始出现.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开始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第188条完善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规定人民法院不可以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因为强制其在法庭上进行指正,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近亲属不必作证的新刑事诉讼法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宣告了“亲亲相隐”思想在法律中的逐渐回归.文章通过对中西法传统中“亲亲相隐”思想发展的的疏理以及对现行新《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第188条的分析,以期找出容隐制度对于我国的法制体系和当前社会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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