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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间宫廷教坊职能扩展的内在动因

     

摘要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功能视角在国家意义上自周代始产生了礼乐与俗乐的类分,但国家相关机构的承载从类分上却不够清晰.隋文帝将太常所属用乐分为礼、俗二部,这还应是同归仪式为用的礼乐类型.唐代玄宗朝专门设置教坊,明确承载俗乐职能,使得仪式为用的礼乐与非仪式为用的俗乐两条主导脉络各有归属.然而,相关记载显示宋代教坊却在承载俗乐职能的同时担当了部分礼乐职能,这为元明以降教坊成为礼乐与俗乐兼备的国家用乐机构奠定了基础.通过对唐宋间宫廷教坊职能拓展的内在动因进行相关辨析,可以看出,晚唐和五代时期为教坊职能转型的重要阶段,宋初教坊所循“旧制”实指这一时期礼俗兼用的教坊用乐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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