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新自然法学者批判政治自由主义之公共理由原则的力度及限度

新自然法学者批判政治自由主义之公共理由原则的力度及限度

     

摘要

从广义上来说,新自然法理论的政治哲学属于自由主义学说的一种,它支持自由、平等、法治这些重要的价值.但是狭义上,新自然法理论并不是一种当代主流的自由主义理论,因为新自然法的政治哲学承诺了一种政治至善主义的立场,从而与目前最为主流的由罗尔斯确立的政治自由主义相冲突,尤其是政治自由主义的公共理由原则旨在直接排除至善主义理论在公共辩论中的适用.近年来新自然法学者为了维护自身的理论,对公共理由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的反驳,然而这些反驳的力度是有限的,并不能完全摧毁公共理由原则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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