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书疏误举例

     

摘要

质量是书籍的生命,更是辞书的生命。辞书编纂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综合工程,要确保辞书的质量,在编纂过程中,必须时时处处小心谨慎,防微杜渐。 长期以来,由于工作需要,笔者经常与辞书(尤其是各类大中型语文词典)打交道。或释疑解惑,或提供信息,翻检查阅,时有补益。然其疏误之处,亦偶或有所发现。“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分门别类,摘要举例,略申管见,抛砖引玉,以就教于专家同好。 一、立目疏误 1、不辨古今字而误以他字立目例。如【骨馀】,《中文大辞典》(以下简称《中文》)“骨”部立此条目,释为:“谓里落之壁也。”并以《尚书大传·周传·牧誓大战》:“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鸟,不爱人者,及其骨馀。”(郑注:骨馀,里落之壁。)为例。按,此“骨馀乃“胥馀”之形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尚书大传》四部丛刊本卷三作“(?)馀,”“(?)”乃“胥”之古文。《龙龛手鉴·肉部》:“(?),同胥。”《正字通·肉部》:“(?),古文胥。”“胥馀”者,村落的角隅,即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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