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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之区分——兼谈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

     

摘要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分是极其必要的.事实上,与民事代理相比较,商事代理具有营利性、原则上的营业性、代理权权源的单一性、代理形式的灵活性、有偿性、代理效力确定上的宽松性、责任承担上的独立性和严格性等特征.当然我国应该在立法理念、价值取向、立法体例和内容设计上对商事代理法律制度有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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