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美国独立管制机构的宏观制衡系统

美国独立管制机构的宏观制衡系统

         

摘要

在美国,独立管制机构尽管被人称为"无头的第四部门",与美国宪法所设计的三权分立机制完全不合,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独立管制机构不会受到任何国家权力的制约。实际上,美国总统、国会以及联邦最高法院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合法权力,对独立管制机构实施全方位的限制,它们一同构成了对美国独立管制机构进行限制的宏观制衡系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