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巅峰何以形成-民国时期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教学探悉

巅峰何以形成-民国时期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教学探悉

         

摘要

面对我国当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学教育现状,法学教育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法学教育改革的核心在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应当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特有目标为基础,并通过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课程体系等要素的科学设计来实现.成立于1915 年的东吴大学法学院,以其特有的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享誉世界的杰出人才.在培养模式上以比较法为核心的教学内容、以判例教学为主的教学方法、以广博为基础的课程体系、以司法伦理为引导的职业训练,为我国法学教育留下了一抹永不磨灭的光辉,其短暂而光辉的37 年教学经验在今天仍然不失其积极的启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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