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合同无效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实现研究——以工程未竣工为例

合同无效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请求权实现研究——以工程未竣工为例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合同无效情形下建设工程价款的支付标准及条件做了规定,为此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裁判标准.但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复杂性,实务中就此问题仍存在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无效情形下工程价款请求权的前提条件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及范围等规定,不能囿于文字表意,需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符合立法原意的解释.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