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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121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建筑科学、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12篇、专利文献2784篇;相关期刊512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合同无效的相关文献由1085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业林、张象明、林清城等。

合同无效—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212 占比:30.33%

专利文献>

论文:2784 占比:69.67%

总计:3996篇

合同无效—发文趋势图

合同无效

-研究学者

  • 刘业林
  • 张象明
  • 林清城
  • 陈业雷
  • 孙文桢
  • 李德勇
  • 程永顺
  • 冯嘉亮
  • 孔德雨
  • 廖春梅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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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岩
    • 摘要: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业市场也进入了繁荣期,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在建筑业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屡屡发生,这给相关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法律风险。因此,认识清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和合同无效的消极影响,以及采取怎样的措施来防范合同无效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 魏鑫; 欧德欣; 包尊杰
    • 摘要: 针对《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对建设工程合同作出的部分调整,对相关合同条文进行梳理,对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后处理、工程合同解除情形和情势变更原则解读等几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工程实例分析和优化处理结果进行阐述,为《民法典》施行背景下的建设工程合同问题进行解读并提供在工程建设实际应用过程中的适用把握建议。
    • 王佳龙
    • 摘要: 在现代商业模式中,合同作为反映交易双方经济业务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和金额多寡,特别是对交易标的、交货与付款时间等关键涉税条款的约定,对交易双方的税收成本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提倡“业财融合”的现时,企业对合同条款的设计往往着力甚多,但对于合同解除或无效的情形,却普遍抱持着“无合同(行为)不征税”的态度。
    • 白如银; 苏静
    • 摘要: 强制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制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避招标、应招未招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应认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文将以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568号民事裁定书观点为导引,分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未经招标订立的合同法律效力问题。
    • 何红锋; 高伸
    • 摘要: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确立了强制招标制度,规定了三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但对于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并没有予以明确,而是授权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实际作出具体规定的是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以下简称“原3号令”)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16号令”).
    • 摘要: 某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员工询问:登记人员对受理时是否要收取主债权合同意见不一,主张不需要收取的观点认为:反担保并不是用来担保主债权的履行,因此无须收取主债权合同。而主张应当收取主债权合同的观点认为:如果不收主债权合同,一旦主债权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也将无效,为无效的反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可能会使登记机构承担责任。问:在受理反担保的抵押登记申请时,是否要收取主债权合同?
    • 武胜男
    • 摘要: 伟杰公司诉天策公司案中,法院在说理部分欠缺就具体规范内容与合同法语境下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关联度、双方违反规定订立代持协议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关系进行深入阐释。法院以损害“社会妥当性”认定合同无效至少应探察:合同自治是否应受到必要限制,与合同双方相对抗的秩序或利益是否属于合同法语境下社会公共利益抑或公序良俗所意调整的范畴、以致其应优先于合同自治利益与交易稳定性予以考虑,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当然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在判定此类涉金融领域相关协议的效力时,法院确应注重合同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平衡。
    • 潘运华; 李明明
    • 摘要: 就合同无效后返还的请求权基础而言,司法实践中多直接适用《民法典》第157条第1句,而学界多认为根据不同的返还内容,分别确定为返还原物请求权或者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起因于当事人对于无效合同之履行,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权基础不应取决于返还客体。《民法典》第157条第1句之规定完全可以视为独立的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请求权。合同无效后,已提供给付一方享有返还请求权。返还内容是当事人为履行合同约定而提供的给付,是否应当排除返还请求权以及具体的返还客体均可以根据合同内容与履行程度加以确定。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还需要处理与返还原物请求权以及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适用和竞合方面的关系。
    • 苏武博
    • 摘要: 恶意串通规则所追求的法律利益的保护是公共秩序、良好风俗、诚实守信和社会公益.意志自治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恶意串通规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志自治的强力干预.通过这种有力的干预,保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恶意串通规则是民法的经典规则,但在某些情况下,恶意串通规则会与债权人的撤销权相竞争,如最高人民法院第33号指导性案.本文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33号指证案的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法律后果的分析,详细阐述了恶意串通规则与债权人撤销权的区别.
    • 曹琳
    • 摘要: 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包含民法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共7编,1260条,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建设工程类企业来说,《民法典-合同编》承继了原《合同法》的大部分内容,也结合民商事法律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调整,对企业日常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法典》的出台及实施,是我国相关部门为适应全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而在法律体系所作出的调整,对于规范当代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时,降低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即讨论《民法典-合同编》在合同无效认定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章节的变化,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在日常合同管理工作中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依法办事,及时发现法律风险并进行纠正,从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保证企业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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