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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的适用及立法缺陷探微

     

摘要

走私进口文物、贵重金属的,若国家没有相应的关税征收的规定,则不能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刑法明文规定的特殊对象以外的物品,如仿真手枪,由于没有关税征收问题,故既不能构成特殊对象的走私罪,也不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为减少走私罪死刑的适用,除刑法第151条明文规定累计计算数额外,多次走私的,数额不应累计计算,而应采取同种数罪并罚的方式处理.一次走私几种特殊对象的物品,或者既有特殊对象,又有普通货物、物品的,不属于想像竞合,而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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