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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谦抑认定

     

摘要

刑法在罪状的描述中采用了大量的需要司法者价值判断的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主要包括法律评价要素、经验法则评价要素及社会评价要素等三类,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司法诠释决定了具体案件事实和刑法规定的符合性判断.由于语言的限制,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中可能包含不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因此必须秉持谦抑理念,采用实质解释的立场限制对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对法律评价要素要限制法律法规的范围,对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法益是否与刑法保护法益相同做实质判断;对经验法则评价要素要注重专业的判断;对社会评价要素要以法益保护为导向,根据社会发展而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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