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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林权法律制度的创新

     

摘要

森林是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要综合载体,完善的林权法律制度是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立法有关林权的规定仅将森林作为一种财产权的客体而对其经济价值予以确认和保护,对其生态价值及实现途径的规定却严重不足.这样的林权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不利于林业的发展.通过立法创新我国现行林权制度的有关内容,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实现林业生态价值的经济化,保障林权人的利益,是促进人们对林业投资,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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