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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之“德”小议

     

摘要

我国有所谓“大德”、“小德”之说,通常把德育中的“政治教育”、“思想教育”作为“大德”教育,把品德教育视为同“小德”有关的教育。“大德”为大节,理应受到充分重视,“小德”似同小节相关,虽不应忽视,把其地位同“大德”等量齐观也很难算是恰当。问题在于所谓“大德”、“小德”界限似乎明白,又不甚分明,由此导致德育理论上某些混乱,在实际工作中忽视本不应忽视的道德教育,故值得一议。一品德之“德”是什么呢?一般指“国民公德”,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这“五爱”之所以列为公德,是由于这些都属于调节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这些范规是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其中,“爱祖国”、“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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