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自愿性问题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被追诉人自愿性问题研究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保障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是该制度改革的关键,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审查标准,应当以被追诉人明知性为前提,以客观事实基础为立足点.司法实践中,公安司法机关主要以双方无异议作为审查被追诉人自愿性的标准,再加上值班律师制度没有完全落实,侦查过程中客观证据生成机制不健全,这些现实困境导致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无法充分实现.确保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应当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追诉人的知悉权并获得律师有效的法律帮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