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律师制度
值班律师制度的相关文献在2006年到2021年内共计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7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130篇;相关期刊39种,包括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中国刑警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200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研讨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第十一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博士论坛等;值班律师制度的相关文献由80位作者贡献,包括祁彪、夏联合、孔静静等。
值班律师制度
-研究学者
- 祁彪
- 夏联合
- 孔静静
- 宋志军
- 张国伟
- 张彤
- 李瑞星
- 樊崇义
- 付国庆
- 任子聪
- 刘思宏1
- 刘晓英
- 刘计划12
- 周庆伟
- 孟嘉宜
- 孟婕
- 尹亚子
- 岳兴
- 崔艳
- 席梓高
- 席梓高1
- 张妮子
- 张妮子1
- 张志然
- 张晶
- 张永进
- 张海粟
- 张超
- 徐敏
- 徐航
- 徐苏
- 朱玉玲
- 朱玉玲1
- 李冰
- 李明
- 李昱
- 李运才
- 杨恪
- 杨景城
- 杨景城1
- 柳亚玲
- 樊崇义123
- 温云云
- 熊秋红
- 王义淑
- 王云
- 王卉竹12
- 王志祥
- 王智杰
- 王瑞君
-
-
王义淑
-
-
摘要:
中国人口较多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对律师的需求也比较多.在我国推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多元化的法律制度开始融入实践当中,值班律师就是其中之一.基于此,本文将站在司法实践的视角,从值班律师制度的定位和发展视角对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进行细致的分析,希望可以为相关领域提供一些参考,为我国法治进程的推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
-
张超
-
-
摘要:
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值班律师制度,这是我国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阶段性成果.然而,认罪认罚从宽视角下的值班律师制度未能满足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期待,在实践中出现了功能"异化"的趋势.对此,本文从保障被追诉人自愿性的角度出发,立足法律援助的基本立场,以被追诉人的维权动力调动值班律师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构建被追诉人主导下的自主辩护机制,更好发挥值班律师制度的本来功效.
-
-
张晶
-
-
摘要: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过程的一直向前发展,与此有关的法律制度也在一直产生、优化、升级.其中,值班律师制度就在此背景下,悄然兴起,逐渐为大众所熟知.作为新型制度,该制度在实施阶段中一直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因此,本文主要是分析值班律师制度现存的问题,并提出笔者的解决建议,以期对值班律师起到帮助作用,同时使该制度得到改善.
-
-
刘晓英
-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该制度主要致力于提高司法效率,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但由于该制度的运行非常依赖对口供的运用并以此确立了以口供为核心的证据体系,从而导致口供真实性得不到保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对此,笔者主要从非法证据排除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等方面来解决,以保障认罪认罚案件中口供的真实性、自愿性与合法性,从而促进该类案件的正确处理.
-
-
-
王瑞君;
陈禹衡
-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提升刑事审判效率的良好制度,但是在涉及到空白罪状的相关案件时,考虑到案件的构成要件认定尚不明确,因而在认罪阶段应该尤为注意.在空白罪状案件中,认罪的概念包括认罪与否的判断和认罪程度的判断,前者要求行为人对案件事实和行为性质进行认定,后者则主要参考认罪的时间阶段和认罪的彻底程度.在空白罪状案件中应秉持明确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及效益均衡原则,除此以外,应辅以制度保障,包括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增加认罪认罚案件具结书复核制度及增加认罪自愿性保障制度.在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中,要注意在认罪阶段凸显检察机关的话语权,注重对审前程序的把握及在认罪与量刑建议间的协调,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
-
-
温云云
-
-
摘要:
值班律师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制度于试点推行期间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影响了司法效果.基于此背景 ,文章对值班律师制度进行研究,从制度的概念界定、价值与定位等理论基础阐释入手,分析了现阶段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即明确法律制度、完善制度工作模式、细化程序化规定和完善配套措施,以期为推动我国值班律师制度体系的完善提供可参考的思路和建议.
-
-
-
张永进
- 《第十一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博士论坛》
| 2018年
-
摘要:
为维护程序的正当性,为实现刑事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程序选择的真实性,各试点在刑事速裁程序中均引入值班律师制度.该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刑事速裁程序的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值班律师的资格准入条件不明确、经费保障不到位、运行程序不畅通等.刑事速裁程序的顺利推进离不开值班律师制度的支持,因此需要从值班律师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
-
郑未媚
-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
摘要: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正当人们还在为普通程序的正当化、严密化殚精竭虑之时,另一种相反但却并不矛盾的倾向已经开始发生、发展,并逐渐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那就是,"伴随着诉讼效率价值的凸现、刑罚目的的转换,各国越来越多地采用'程序分流'而对特定的刑事案件进行处理".正如波斯纳所指出的:"正义在法律中的第二个意义就是效率."大陆法系的处罚令等简易程序、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就是典型体现.我国刑事案件量逐年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1996年确立2012年修改的简易程序并不能很好地分流案件,其限定在审判程序环节的有限简化,导致其在实践层面上使用率并不高.因此,如何在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创设多元化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成为当前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重点.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保障。立足于保障被追诉者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值班律师总体上应当属于帮助被追诉人行使辩护权的人,今后要结合具体试点情况,加强值班律师库的建设,完善相应权利和保障,细化操作程序,以便更好地推进认罪认罚制度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