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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摘要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简称“一国两制”。它是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依据我国的历史的现状提出来的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国策。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直接继承和创造性发展。 “一国两制”是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模式的重大突破。所谓国家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和各个构成部分、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相互的关系。世界各国传统的国家结构形式,基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类。单一制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单一主权国家结构,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有统一的宪法和国籍,各行政地方政府都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复合制由若干个国家(或邦、独立自主的州,有自治权的省市)通过协议组成的国家联盟的结构形式,各成员国依据法律享有一定权限。它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我国是一个单一制的人民共和国,各省市自治区作为地方行政政府都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全国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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