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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法律的“法俗”特质

     

摘要

从雷德菲尔德提出的“大传统”和“小传统”概念出发,以“法俗”概念为中心,从民俗学角度解释中国古代法律样式不失为一种新颖的观点.从中国早期法律的原始创制以及儒墨法对其“法俗”特质的形成和影响来看,认识古代法律之难,不全在其律,亦难在其俗;中国古代法律一直追求礼、俗、法的统一.综观秦代法治,“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它不仅要“问俗”,还要“化俗”.由此,中国古代在国家(礼法)与社会(俗)之间建立了合理的联系,创制了“俗—礼—法”之间渐次递进的社会制度模型,进而形成了中国古代法律兼具风俗性法学和理性法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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