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铁道公安学刊》 >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二元论及其确定方法

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二元论及其确定方法

         

摘要

国内民事诉讼法学界关于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的主流学说——一律强制性转移客观证明责任(也转移证明提供责任)效果学说,难以合理解释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多样化的推定规则。应构建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二元论,即部分民事法律上推定转移客观证明责任(也转移证据提供责任),部分民事法律上推定仅转移证据提供责任(不转移客观证明责任)。在具体民事法律上推定效果的确定上,可采用“四步检测法”,即:第一步,分析推定规则的结构;第二步,分析其强制性或许可性;第三步,分析有条件强制性推定规则的反证程度表述;第四步,利用推定规则背后的政策理由来确定该有条件强制性推定规则的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