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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摘要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公布,规定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仍然暴露了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过于严厉,举证时限制度配套制度不健全,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得不到保障这些立法缺陷.然而要不断修改和完善这些立法缺陷,就必须通过举证时限制度由法律来直接规定,设立与完善举证时限的配套制度,扩大当事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来改善这些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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