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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全民健保”补充保险费制度的“合宪性”

         

摘要

我国台湾地区“健保法”规定了补充保险费制度,其被质疑仅是为了扩大健保基金量,无视中低收入户等特殊境遇者,有“违宪”之嫌.补充保险费制度招致“违宪”争议,与其基础行为的“脆弱合宪性”有关,但补充保险费制度尚未断裂该“脆弱合宪性”链条,仍具有“合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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