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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贿赂犯罪刑事立法的整合与完善

     

摘要

现行刑法典设立的五类贿赂犯罪的罪名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着罪名种类不充分、罪名的归纳性不够强等缺陷,应增设职前受贿罪.现行刑法可以将贿赂罪的犯罪对象扩大为财产利益及可折算为财产利益的不当利益.运用罚金刑、从严与从宽处罚等刑罚手段,打击行贿犯罪与有效查处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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