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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刑

没收财产刑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9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9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92篇;相关期刊78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等;没收财产刑的相关文献由94位作者贡献,包括万志鹏、於贤淑、姚贝等。

没收财产刑—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9 占比:23.30%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26%

专利文献>

论文:292 占比:76.44%

总计:382篇

没收财产刑—发文趋势图

没收财产刑

-研究学者

  • 万志鹏
  • 於贤淑
  • 姚贝
  • 孙玉华
  • 徐剑
  • 曹越尧
  • 李永升
  • 邓又天
  • 黄自强
  • 乔志华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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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曾粤兴; 陈艳飞
    • 摘要: 在“扫黑除恶”司法实践中,没收财产刑呈现一般没收与特别没收的混用,以及没收对象、没收力度、财产查控措施、财产刑执行的扩张适用等情形。没收财产刑的司法实践虽然存在问题,但并不能据此得出应当废除该制度的结论。为纠偏没收财产刑的扩张适用趋势,宜转变理念,在没收财产刑的适用中引入比例原则,将其三项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均衡原则,同刑法的法益保护原则、谦抑性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对接,从而指导没收财产刑的理性适用。在具体的规制路径上,应确立没收财产刑的实体及程序认定规则,以判项的明确性来增强判决的确定力,通过发布指导案例来统一没收财产刑的适用。
    • 史林盆
    • 摘要: 没收财产刑作为我国附加刑种之一,主要是通过对犯罪人个人财产强制收归国有的方法,来达到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但由于立法的粗疏,没收财产刑在司法适用中面临困境,执行情况也不理想,且缺乏监督主体。应完善没收财产刑相应立法和执行制度,强化相应监督,兼顾各方合法利益,达到刑罚应有的效果。
    • 曾令伟
    • 摘要: 没收财产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已被多个国家所取缔,我国作为为数不多的保留其刑罚的国家之一,在于实现以重刑预防犯罪的立法目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没收财产刑恐已失去重刑效益,其适用率远低于罚金刑。国际环境下,固守没收财产刑使得我国在对外进行犯罪资产追缴时重重困难。因此,学界主张废除没收财产刑的呼声也越来越大。本文总结理论界关于没收财产刑的存废观点,没收财产刑执行难度大,且不符合人道主义,废除此刑罚是顺应国际刑法潮流发展趋势;目前国内废除没收财产刑的理论已经具备,且有罚金作为可替代的措施,无论从必要性还是可行性来说废除没收财产刑都是可举之策。
    • 高铭暄; 郭玮
    • 摘要: 环境犯罪治理由事后惩治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使得附加刑的价值日益凸显,其能够有效威慑潜在环境犯罪,限制犯罪人的再犯能力,较好地实现刑罚目的.环境犯罪的附加刑与现代环境伦理相契合,能够兼顾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之争.附加刑的轻缓性,为刑法在环境犯罪领域的提前介入提供了前提,进而可以有效预防环境犯罪,促进受损环境的恢复.与主刑相比,附加刑在节约司法资源方面也有着巨大的优势.我国环境犯罪罚金刑在适用方式、数额确定与执行路径方面尚存不足,应从扩大选科罚金适用、采取日额罚金制和罚金易科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作为相对严厉的附加刑种,没收财产刑应扩大适用到环境公害犯罪中,以更好地惩治与预防重大环境犯罪,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职业禁止制度可暂时适用于环境犯罪,由于当前的资格刑体系已无法满足环境犯罪治理需要,从长远来看,应增设新的资格刑,限制或剥夺犯罪人从事某职业或行业的资格,充分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
    • 刘贤凯
    • 摘要: 财产刑是以剥夺被告人财产为内容的一类刑罚的总称。财产刑属于附加刑,分为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目前,在司法适用中存在执行不到位、执行率低下等问题响。因此,完善我国的没收财产刑制度,应全面剖析没收财产刑遭遇困境的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思路。
    • 宋蓉
    • 摘要: 作为我国附加刑之一的没收财产刑,近年来,在司法适用当中遭遇了极大的困境.大多数没收财产刑的判决执行不到位,形如空判,执行率低下,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了很大影响.要完善我国的没收财产刑,充分发挥没收财产刑的刑罚功能,必须准确挖掘出遭遇困境背后的深层原因.因此,应先从社会原因入手,再分析立法原因、司法原因,层层梳理,全面剖析没收财产刑遭遇困境的成因.
    • 虞梦宇1
    • 摘要: 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附加刑的一种,是我国的一种传统的刑罚。受到启蒙思想的影响,很多西方国家在刑法中已经废除没收财产刑制度,而我国仍存在该制度。首先,现代的没收财产刑似乎已失去了我国古代社会中的重刑的本质,传统意义上的重刑没收财产与罚金刑在实际上出现了轻重倒挂的现象。其次,在司法实践中,没收部分财产刑与罚金刑逐渐趋同,没收部分财产已经沦为了变相的罚金刑,在本质上并无分别。最后在判决没收全部财产时,因为缺乏完善的财产调查机制,难以确定被告人判决时的财产状况,进而导致执行困难,判决没收财产的文书变成一纸空文。
    • 张明楷1
    • 摘要: 合宪性解释意味着将刑法及其他部门法置于宪法之下的法律体系中进行解释。如果某种解释结论与宪法相冲突,则应当舍弃这种解释结论。合宪性解释也意味着宪法的价值标准影响刑法与其他法律,在刑法条文目的存在歧义或者存在多种可能时,应当将宪法的价值判断放在首位。合宪性解释还包含对刑法以及其他部门法的合宪审查或者违宪判断。
    • 张宏博; 武天义
    • 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没收财产刑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一些弊端也需要根据刑事司法改革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完善.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抽取的200份没收财产刑的裁判文书为分析对象,在总结和反思我国现行没收财产刑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立足司法实践,以“庭审实质化”作为大背景,提出了没收财产刑解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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