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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生活:农村环境整治中村民主体性参与的实现路径——以陕西Z镇5个村庄为例

     

摘要

从生活环境主义的角度来看,农村环境问题既不是一个必须禁止的环境破坏问题,也不是一个需要治理的社会问题,而是村民的一个日常生活问题.案例研究显示,不管是选择性治理模式还是综合性治理模式,基层政府的治理工作本质都是为了应对来自上级政府的压力而选择目标效益的最大化,却忽视了村民的生活需求,其结果就是村民在治理过程中的沉默性对抗与应付性参与.基于生活者的视角,村民“自收—自支”模式的实践表明,要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中实现积极的村民主体性参与,就需要从村民是生活者的前提出发,以满足村民的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村民的地方性生活常识为基础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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