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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姻法解释(三)》的理性思考

         

摘要

《婚姻法解释(三)》颁布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在《解释(三)》中实现了与物权法的对接,确立了亲子鉴定中的推定规则及妻子的生育主导权,彰显了法律的进步.但其中也存在着物权债权关系未真正理顺,婚姻登记有瑕疵以及某些条款规定过于概括、原则性,不易操作等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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