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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在法官培训中的运用及其限度

     

摘要

在我国法官培训活动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需要关注: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必须服从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官教育培训的整体目标;应当注意到“案例”和“判例”二者之间的区别;现阶段应当重点传授法律关系分析法.同时还应当认识案例教学方法运用于法官培训中的功能上的局限,在教材选择、教学方法、作业布置、成绩考核等具体方面采取相应举措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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