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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损害的基本类型与裁判规则

     

摘要

损害是权利救济的核心概念。差额说是确定合同损害范围的主流学说。“损害”与利益具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损害必须透过利益的视角进行判断和认定。以损害对应的利益是否存在为标准,合同损害可以划分为“利益存续型”损害和“利益灭失型”损害。其中“利益存续型”损害可以继续划分为“原合同利益存续型”损害和“超合同利益存续型”损害两种类型;“利益灭失型”损害可以继续划分为“无益费用型”损害和“预期利益丧失型”损害两种类型。在裁判方法上,损害赔偿无法解决合同损害涉及的全部问题。在处理合同损害纠纷案件时,需在充分考虑相关利益状态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继续履行、不当得利、损害赔偿、诚信原则、公平原则等规则予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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