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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保证人补充赔偿责任认定规则重塑——以200份保证合同基于从属规则无效的裁判文书为研究样本

     

摘要

主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保证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认定是司法裁判的一大热点和难点。现行法律提供的统一标准为:保证人因其过错而承担责任,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和归责依据。司法实务中,对保证人补充赔偿责任认定呈现两极化的“一刀切”现象:除少数被认定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外,其余几乎全部认定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笔者通过实证分析无效担保样本,梳理保证人对主合同缔结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以及过错形态,在此基础上利用“原因力规则”确定保证人依其过错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通过此种尝试,探索重塑无效担保中保证人补充赔偿责任认定规则,以期突破裁判固有理念,使得对保证人责任的认定更为严谨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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