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术版》 >体育课堂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悖论

体育课堂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悖论

         

摘要

本文运用文献法、调查法、逻辑法对体育课堂伤害事故过错责任原则的悖论根源,体育活动的风险利益与过错责任原则的矛盾,教师工作义务和风险责任的矛盾这三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建议主张适用受益责任原则的法律体系,更客观地反映体育课堂伤害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切实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权利,把学校和教师从风险规避的枷锁中释放出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