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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摘要

@@ [案例一]潘某和霍某系某中学高二年级同学,因琐事于2001年6月18日下午放学回家后,潘某从家中偷带了一把自制刀返回学校,将霍某腹部捅了两刀,造成霍某左肾切除、七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著录项

  • 来源
    《人大研究》 |2003年第8期|43-44|共2页
  • 作者

    何红梅;

  • 作者单位

    窑街煤电公司第四中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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