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僧官的俗职研究

         

摘要

辽人对佛教的尊崇使佛教在辽国具有很稳固的地位。为了对佛教进行管理,辽代统治者效仿中原国家建立了僧官制度。辽代僧官与唐宋僧官有很大不同,即许多僧官拥有俗职。这些俗职名目是,门下省的侍中,三师、三公和鸿胪寺卿等公卿官,崇禄大夫和特进等文散阶。僧官的俗职有三个特点,一是所加的官职都是政治地位较高无实权的加衔,二是有俗职的僧官数量特别多,三是授予俗职的行为持续时间长。辽代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首先是通过授予俗职向这些高僧学习佛教理论,其次是表彰对辽朝佛教和政府作出贡献的僧官,并奖掖佛教理论精深的僧人,最后是弘扬佛教理论,维护王朝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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