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商标争议制度中的行政权与司法权界分

商标争议制度中的行政权与司法权界分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一体化的发展,商标权成为一项日益重要的民事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商标专用权成为许多知名商家的必争之地,有关商标确权的诉讼也日益增加。在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采取的是司法与行政“双轨制”的保护模式,这是我国商标权法律制度区别于其他国家法律的特色之所在。商标争议案件作为商标授权、确权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行政权与司法权都在其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