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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的对象

         

摘要

一、基本案情rn朱某系个体工商户,经朋友担保,向黄某借款3万元,约定月息4%,借款期限8个月。朱某来到黄某家,谎称还钱,要黄某看看借条上的利息是多少。黄某拿出借条后,朱某一把抢走,黄某要上前夺回,朱某拨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黄某说“你要过来,就别想活”。黄某没有办法只得让朱某把借条抢走。朱某抢到借条以后,即将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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