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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犯罪对象问题研究——以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能否成为侵占罪犯罪对象为视角

     

摘要

针对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能否构成侵占罪犯罪对象的问题,不同学者之间存在不同观点,较有影响力的学说是肯定说、否定说和两分说.肯定说以部门法之间的差异为理论依据,但其并未说明刑法为何保护民法不保护之法益.否定说主张法秩序的统一性原理,但其论证方式只是较为传统地要求部门法概念的一致性,并未考虑刑法的特殊性.两分说以民法学说为基础,将寄托与给付相区分,提出用不法原因寄托的概念,却遭到民法学者的反对.肯定说的传统论证不能成立,新的论证认为:严格的违法一元论存在不协调之处,不能适应新的所有权权能日益分离的财产流通趋势;从法益保护的角度看,刑法不仅保护财产利益,也要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就刑法条文的规定来看,也未言明"他人财物"必须是"合法财物".因此,肯定说能成立,以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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