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商傩辨

             

摘要

甲骨文字国,学术界将其拆分为“ 、九、殳”三部分而释为“ ”,认为它是殷商之傩。这种解释不能解决同一甲骨文献中,既有以武力驱逐,又有用牺牲献祭以祈神、媚神这一温和的方式之间的矛盾。笔者认为,将此甲骨文拆为两部分即“ 、 ”或“一、役”,字形释如“”,这个矛盾可迎刃而解。甲骨文中有“伇”字,其字形与国字下方的字形相同,其义有三种,笔者倾向于“疾患”的释义,则喻之义可释为“室中人患病”。那么,国就不必释读为寓而释为殷商之傩。至于其与“寝”字连用,可释为于寝庙中祭祖,以借先祖之力消除疾患,而不必用周代傩之索室驱疫来附会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