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公检法机关之间互相配合:一个沉重而陈旧的刑事诉讼法原则

公检法机关之间互相配合:一个沉重而陈旧的刑事诉讼法原则

     

摘要

本文对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互相配合的基本原则提出质疑,认为此原则既不适应刑事诉讼多重目的要求,同时又损害司法独立,并产生一系列矛盾,应予废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