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人民陪审制改革目标的反思与矫正——以A市两试点法院为例

人民陪审制改革目标的反思与矫正——以A市两试点法院为例

         

摘要

陪审制改革将“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作为改革目标,更有利于发掘陪审制的价值.然而实证研究表明,上述三项改革目标过于宏观,不仅难为陪审制改革试点指明方向,而且为法院以自身需求为出发点进行目标置换留下了余地.实践中,陪审制改革效果的单一化与立法目标的多元化形成鲜明对比,制度效果与制度目标之间发生背离.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对陪审制的改革目标宁以矫正,用明确、具体的改革目标替换笼统、抽象的改革目标,从而实质性地引导陪审制改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