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情感因素在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作用

论情感因素在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作用

     

摘要

康德认为,德性行为只能是出自于责任的行为,以自由为前提。如果行为以感性或情感为依据,最多只能导致行为的合法则性,而不可能产生德性。除了感性的情感外,还有道德情感。道德情感是道德律作用于主体的结果,而不是道德行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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